作为咸阳财务公司的我们,今天要告诉尊敬的企业家们,以后这样做工资是不行的!
1、现金方式发放工资,有些公司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,而不使用银行代发。
随着支付管理制度的发展,国家大力推行非现金结算,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,设想一下:公司基本户有,员工也不少,公司又不在偏远山区,用现金发放工资正常吗?
2.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
很多劳务派遣公司、建筑企业等,将劳务工、临时工、第三方员工,按照工资薪金申报!特别是社保移交税务部门征收,建筑工人实名制后,这类企业薪资合规性尤为重要!
3.补贴不申报个税
公司没有把发放的节日补贴、交通补贴、通讯补贴、生日礼金合并生成工资进行个税申报。
企业和职工在不避税的情况下个税高可达45%。因此很多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而采用违法违规发放工资的做法。
4.大量员工零申报
自从个税免征额由3500上调至5000后,很多企业就将员工工资零申报了,但一个公司大量零申报,正常吗?和地区行业一比较,明显偏低,等待企业的将是税务稽查。
5.虚 开发票抵扣
企业将员工工资分解成基本工资、年终奖、过节费、各类补贴等进行发放,再让员工每个月找发票来冲抵,以报销的形式达到工资避税的目的,这是不可取的,如果长期大额处理的话,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,税务部门一定会关注和稽查。